我們通常說的“房產證"實際上是《房地產權證》,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,其中房屋所有權是永久性的,永遠屬于你的;土地使用權是70年,因為在我國土地的所有權永遠是屬于國家的,我們個人所擁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權,70年產權說的就是你所買房屋的土地使用權是70年,70年以后如果沒有政策拆遷或重新規(guī)劃土地使用權將自動續(xù)約,只是你要繳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,一般以現(xiàn)在的規(guī)定是每平方每年2元錢。
但是如果在你使用10年的時候政府需要拆遷,會補償你房屋的錢和60年的土地使用權的錢。